112年消防申報+缺失改善

提醒您
未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
會直接處管理權人(管理委員會)
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
並須限期改善
屆期未改善
得按次處罰
所以切記要於時間截止前申報完畢呦~
 
另外以往營業場所消防安全設備等有故障或缺失
會先給予限期改善
未改善再予處罰
為強化營業場所負責人維護消防安全設備的責任
這次修法後不會再給予限期改善
只要檢查發現缺失就直接開罰
且罰鍰額度從原本6千至5萬元
提高到2萬至30萬元
各營業場所需特別注意
 
諮詢電話:02-2209-5274
line id:22095274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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